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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典型案例

时间:2024-01-31 浏览次数:1632 来源:本站

一、警惕以解债服务为名的非法集资陷阱

 

近年来,出现了一种以“化解债务”为名,变相开展非法集资活动的骗局,诸如“权行普惠”等所谓“解债机构”,以提供“债事服务”为名,以化解债务纠纷为由,收取高额服务费,骗取债权人、债务人钱财,涉嫌非法集资犯罪。

【典型案例】 2021年7月,重庆警方成功破获一起以“解债服务”为幌子实施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5人。经查,以刘某、王某、龚某、敖某为首的犯罪团伙,自2019年7月以来,相继在重庆利用其实际控制的权行普惠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钰锦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在未经金融部门许可的情况下,以“解债”为幌子,每单按照解债金额的10%收取咨询服务费,同时,按照1年、2年、3年的解债期限分别向客户收取50%、30%、20%的履约保证金。在“解债”过程中,上述相关公司和客户签订《咨询服务协议》和《权益转让合同》,宣传能向债权人提供房产、履约保函、黄金、商业承兑汇票等作为抵押保证,累计非法吸纳资金14亿余元,涉嫌非法集资犯罪。刘某等人向投资人承诺的所谓高收益,是用后面参与者的本金支付前面参与者的本息,经营模式具有“借新还旧”特征,其资金实力无力支撑承诺的高额收益。

【案件警示】近年来,全国多地陆续出现所谓“解债机构”,以提供“债事服务”、化解债务纠纷为由,收取高额服务费,骗取债事当事人钱财,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打击。这类所谓“解债机构”未获得金融管理部门许可备案,不是金融机构或地方金融组织,只是一般市场主体,不具有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业务的资质。权行普惠这类“解债机构”未曾获得过金融管理部门审批许可,不属于金融机构或地方金融组织。所谓的“解债服务”既不审查债权债务关系的真实性,也不采取实质性的解债措施,而是靠拆东墙补西墙维系资金链,本质上是以“解债”之名行诈骗之实。 

【风险提示】 广大人民群众应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合法方式来解决债权债务纠纷,保持警惕,理性投资,保护自身财产安全,防止落入披着“解债服务”名义外衣的非法集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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