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12月14日(星期一)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1%,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注:因金融市场动荡,请广大客户注意市场风险,理性的交易,及时调整头寸。
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2月11日
时间:2020-12-11 浏览次数:3171 来源:本站
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12月14日(星期一)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1%,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注:因金融市场动荡,请广大客户注意市场风险,理性的交易,及时调整头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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