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在综合评估市场风险、积极完善监管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稳妥有序调整股指期货交易安排:
一、自2018年12月3日结算时起,我公司将沪深300、上证5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统一调整为13%,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统一调整为18%;
二、自2018年12月3日起,中金所将股指期货日内过度交易行为的监管标准调整为单个合约50手,套期保值交易开仓数量不受此限;
三、自2018年12月3日起,我公司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合约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按照交易所调整幅度同步调整,具体结果以结算单为准。
特此通知!
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