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商函〔2018〕184号《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18年6月13日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为14%,菜籽油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为12%。
特此通知。
注:因金融市场动荡,请广大客户注意市场风险,理性交易,及时调整头寸。
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6月11日
时间:2018-06-11 浏览次数:3817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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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郑商函〔2018〕184号《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18年6月13日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为14%,菜籽油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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