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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时间:2017-02-17 浏览次数:2513 来源:首创期货 分享
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关于调整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的通知》,公司研究决定,自2017年2月17日(星期五)结算时起,沪深300和上证50股指期货各合约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目前合约价值的40%调整为20%;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目前合约价值的40%调整为30%。沪深300、上证50和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套期保值持仓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仍为合约价值的20%;将股指期货日内过度交易行为的监管标准从原先的10手调整为20手,套期保值交易开仓数量不受此限。
注:因金融市场动荡,请提醒客户注意市场风险,理性交易,及时调整头寸。
特此通知
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