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市场行情,公司经研究决定,自2009年2月16日(星期一)
结算时起调整保证金比例如下:
大连商品交易所 黄大豆2号 8% 玉 米 9%
郑州商品交易所 强麦、硬麦 8%
上海商品交易所调整保证金 铝、锌 14%
首创期货
2009-2-16
时间:2009-02-16 浏览次数:1411 来源:
尊敬的客户:
根据市场行情,公司经研究决定,自2009年2月16日(星期一)
结算时起调整保证金比例如下:
大连商品交易所 黄大豆2号 8% 玉 米 9%
郑州商品交易所 强麦、硬麦 8%
上海商品交易所调整保证金 铝、锌 14%
首创期货
2009-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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