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豆粕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大连商品交易所,自2012年8月6日(星期一)结算时起,豆粕品种涨跌停板幅度由4%调整为5%,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由5%调整为7%。
为了防范市场价格波动引发的市场风险,公司经研究决定,自2012年8月3日(星期五)结算时起,豆粕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8%调整为10%
特此通知。
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8月2日
时间:2012-08-02 浏览次数:1538 来源:
关于调整豆粕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大连商品交易所,自2012年8月6日(星期一)结算时起,豆粕品种涨跌停板幅度由4%调整为5%,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由5%调整为7%。
为了防范市场价格波动引发的市场风险,公司经研究决定,自2012年8月3日(星期五)结算时起,豆粕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8%调整为10%
特此通知。
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8月2日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4号楼2层2E、2F
传真:58379595
邮箱:scqh@scqh.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