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上期所交割月合约个人户持仓在最后交易日前第三个交易日收盘前必须调整为0手,本月个人户最后交易日为11月12日(12月燃油为11月27日)。若违规交易所将强平,盈利将被交易所没收,亏损自负。故公司将按交易所要求对违规持仓进行处理。
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11月8日
时间:2012-11-15 浏览次数:91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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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所交割月合约个人户持仓在最后交易日前第三个交易日收盘前必须调整为0手,本月个人户最后交易日为11月12日(12月燃油为11月27日)。若违规交易所将强平,盈利将被交易所没收,亏损自负。故公司将按交易所要求对违规持仓进行处理。
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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