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关于调整焦炭等品种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时间:2016-05-09 浏览次数:836 来源:首创期货 分享

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商所发〔2016〕127号通知,我公司经研究决定:
      自2016年5月10日起,对客户的焦煤、焦炭、铁矿石和聚丙烯品种非日内交易手续费(即 开仓、平仓交易手续费)进行调整,日内交易手续费(平今仓、平今仓对应开仓)收取标准保持不变,具体结果以结算单为准。

      调整后我公司的焦煤、焦炭品种公司标准调整为成交金额的2.4/万(当日开平仓15/万),铁矿石品种公司标准调整为成交金额的2.4/万(当日开平仓9/万) ,聚丙烯品种公司标准调整为成交金额的2.4/万(当日开平仓7.2/万) 。

特此通知!

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16-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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