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为“上期所”)镍期货及镍期权被确定为境内特定品种。为保障您的交易权限顺畅衔接、合规参与相关品种交易,根据上期所《关于镍期货和期权合约交易权限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上期发〔2026〕112号)要求,现将我司镍期货、镍期权权限管理规则等相关事宜正式通知如下:
一、交易权限管理规则
(一)存量客户
2026年3月20日(含)前开户,并持有未注销、未休眠、已规范的上期所交易编码的客户。
1、镍期货:默认自动获得镍期货交易权限,无需重新评估适当性,无需提交开通申请,可继续交易。
2、镍期权:在我司已开通上期所任一期权品种交易权限的存量客户,默认自动获得镍期权交易权限,无需重新评估适当性,无需提交开通申请,可继续交易;未开通上期所任一期权品种交易权限的存量客户,需完成适当性评估或符合适当性评估豁免条件后,提交开通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交易。
(二)新增客户
2026年3月23日(含)后开户的客户及不满足前述条件的客户。
新增客户开通镍期货、镍期权交易权限,需完成适当性评估或符合适当性评估豁免条件后,提交开通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交易。
二、咨询方式
如需办理权限开通、了解业务细则或有其他疑问,敬请联系您的专属客户经理,或拨打我司客服热线:400-700-9595。
特此通知。
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