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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纯碱期货部分合约相关规则的通知
时间:2023-08-29 浏览次数:2588 来源:本站
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商函〔2023〕645号《关于调整纯碱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和〔2023〕80号《关于调整纯碱期货部分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小开仓下单量和交易限额的公告》,经研究决定:
一、自2023年8月30日(周三)收盘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纯碱期货2310、2311及2312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纯碱期货2309、2310、2311、2312及2401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二、对纯碱期货部分合约的交易指令每次最小开仓下单量作如下调整:
自2023年8月29日(周二)当晚夜盘交易时起,纯碱期货2309及2310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小开仓下单量调整为4手。
三、对纯碱期货部分合约的交易限额作如下调整:
自2023年8月29日(周二)当晚夜盘交易时起,纯碱期货2309及2310合约上单日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300手。(单日开仓交易数量是指客户当日在单个期货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
注: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单日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交易限额限制。
对于第一次超过交易限额的客户,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将采取暂停开仓不低于5个交易日的监管措施。累计两次超过交易限额的,将采取暂停开仓不低于1个月的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按照《郑州商品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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