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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节前调整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鉴于元旦假期即将来临,为了防范国际市场价格波动引发的市场风险,公司经研究决定,自2009年12月30日(星期三)结算时起提高各品种交易保证金的比例。
  标准如下:
  上海交易所: 除螺纹、线材钢-13%     其余品种15%
  郑州交易所: 按原标准收取
  大连交易所: 按原标准收取

 

首创期货风控中心
2009年12月30日

作者:风控中心   发布时间:2009-12-30  点击次数:1016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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